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就落实我校2024年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 博士生导师范围:截至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包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新晋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应与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可不采集。
2. 博士生范围:2023-2024学年具有过我校学籍和2024-2025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3. 科研情况采集范围:处于采集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以及专利授权情况。统计纵向项目和科研获奖级别仅限于省部级及以上。
二、填报要求
1. 教育部将把各高校博士生导师信息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作为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的统筹考虑因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
2. 本次采集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组织博士生导师填写并汇总《2024年博士生导师模板表格》(附件2)提交,本次采集均为必填表格,更多填表说明详见《2024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3)。
三、报送要求
1. 表格汇总后须经过各单位负责老师进行审查,并由主管领导确认无误。
2. 10月31日下午5点前,各培养单位将审查无误后的excel电子版汇总发送至学位点建设邮箱:xwdjs@vip.henu.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