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豫学位办〔2023〕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点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年度梳理和总结,应明确表述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理念与目标,反映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位点建设、研究生管理、导师队伍建设、科教(产教)融合、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情况,突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成果,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可持续发展的举措。
二、编撰要求
年度报告要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报告培养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状况,着力用数据和具体事例“说话”,并据此作出科学的、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编撰提纲(附件1)撰写,内容应条理清晰、要言不烦、数据准确、图文并茂。
年度报告是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是系统总结一年来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风貌、展示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2023年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将word版和加盖单位签章的PDF版报告重命名为“年报+单位名称”,将excel表格(附件2)命名为“年报附表+单位名称”于12月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jsy@henu.edu.cn。学校将收集各单位年度报告,整理成册供大家学习交流。
联系人:程鹏飞、肖勇强;联系电话:0371-2268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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