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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优秀学习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05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优秀学习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

该项评选旨在引导和鼓励学术型研究生夯实学科专业基础,提高科学研究能力,产出高质量、原创性学术成果。

(一)评选要求

1、参评人员范围: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参评论文要求:

发表时限: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仅有接收函的论文不在评选之列;国际重要学术期刊的发表时间,可以从文章online时间起计算。

署名要求:学术论文须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以“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理、工、农、医学科,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也可参评。

(二)申报与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刊载论文的期刊原件1份、复印件1份(含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全文)。

2、培养单位初评推荐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者所报送的材料,组织专家(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名单。

3、材料报送

培养单位请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501)报送以下材料:

电子文档:

(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

(2)推荐优秀学术论文电子版;

上述文档由培养单位统一发至电子邮箱grs@henu.edu.cn,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

(1)推荐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2)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不需提交原件);

(3)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汇总表一份。

4、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所报论文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者。

5、校内公示

学校对评出的优秀学术论文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公示3天。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评定的优秀学术论文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评奖不影响学校对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及奖励等;

2、对于同时获得“侯镜如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的研究生,其奖金不累加,以最高奖金发给论文作者;

3、对于本次参评论文或已获奖的论文,如经查实论文存在舞弊作伪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或所获荣誉,追回所发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纪律处分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二、研究生优秀实习实践成果

该项评选旨在强化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行业、职业工作的技能和水平,引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在实习实践中创造高质量的实践成果。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参加并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者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者需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专业学位硕士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同时提交由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机构组织开具的、反映实习实践成果取得实际效益的书面证明或鉴定报告。

2、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奖励名单。

3、材料报送

按《专业学位硕士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有关信息,发至邮箱grs@henu.edu.cn,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一份。

将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501)。

截止时间:5月20日中午12:00。

4、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优秀成果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者。

5、校内公示

学校对评出的获奖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

6、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评选出的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其他说明

对于参评的实习实践成果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或所获荣誉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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