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镜如奖学金”是根据我国已故著名政治活动家、我校早期著名校友侯镜如先生的遗愿,由其后人于1999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根据《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发〔2015〕155号),现将第十七届“侯镜如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奖学金的评选以研究生品学兼优为主,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评人必须提交各种原件,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注意品行修养,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3.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4.评选范围:2014级、2015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本项奖学金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2.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因道德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经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认属实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研究生本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侯镜如奖学金申报表》,向所在培养单位奖助学评审委员会提交本年度学习成果、作品、获奖证书原件;
(2)初评
各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提交的成果清单及原件进行严格的初评审查,确定初评结果排名次序并在纸质初评结果书面报告上签名确认;未经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直接报送结果的培养单位一经发现取消下年度评选资格;
(3)初评结果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7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初评结果报送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648室);报送结果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初评结果书面报告、侯镜如奖学金汇总表、推荐人选的《侯镜如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两份)、有科研成果和获得各种奖励的须提供原件。初评结果书面报告、侯镜如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jzdgl@henu.edu.cn。
(4)终评
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初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出100名学生为获奖者,提交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5)表彰与奖励
学校将对本届侯镜如奖学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研 究 生 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 年7月7日
附件:
1.《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
2.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侯镜如奖学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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