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作为研考考生,你们一定满怀信心,在进行最后的备考冲刺。一场考试不仅是对自己学习成果的检阅,更是对个人诚信品格的考验。研考在即,希望你们:以实力绽放自我,用诚信构筑人生!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性考试。考场如同赛场,让考生在最公平的“赛道”上进行比赛,是包括全体考生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实现梦想的路上,有你们不舍昼夜的辛勤努力,更有数以万计的考试工作人员在为你们保驾护航。全省各考区对考风考纪实施综合治理,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力合作,严打涉考犯罪,努力营造安全公平的考试环境。
诚信应考,维护的是考试的公平公正,更是对自己和他人备考付出的守护之举。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全省实行网上巡查及现场巡考“双巡”制度,全国实行“网上同步巡考,多双眼睛督考”的监督机制。所有入场信息、考场表现都将被全程记录,所有违规行为都将被依规严肃查处。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国法利剑强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国家统一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属于刑事犯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请大家一定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而抱憾终身。在12月的研考“旅途”上,希望你们扬帆起航、乘风破浪,顺利驶向理想的彼岸。
(转自河南省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