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度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纸质合同及承诺书
各单位要及时领取、发放纸质合同及承诺书,认真组织学生签订。具体要求如下:
1. 领取时间:11月5日-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9:00
2. 签订时间:11月6日-7日;
3. 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4. 学生须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名,日期填写为2020.11.5(附件1),原则上合同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5. 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学校”处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日期填写为2020年11月5日(附件2);
6. 由于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原则上每一位借款学生必须要签订纸质合同,不签订可能会个人征信造成影响;
7. 学生在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要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报送纸质合同、承诺书及申请表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审查和整理每一位借款学生的纸质合同、承诺书、《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或《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确认准确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奖助贷办公室(行政楼646室),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合同“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学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2. 承诺书只需报送1份,另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
3. 申请表与纸质合同、承诺书一并报送;
4.报送时间截止至11月8日中午12:00,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9:00。
三、注意事项
1. 在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有误,可以联系奖助贷办公室重新打印后补签。作废合同要妥善保管,与正常合同一并报送。
2. 各单位要提醒借款学生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信息。
3.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受助学生关注“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各类资助资金发放进度,并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及违约后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1.借款合同签订模板
2.承诺书签订模板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5日
附件1:
借款合同签订模板
附件2:
承诺书签订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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