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7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7〕76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纸质合同、承诺书签订要求
1. 签订时间:11月1日;
2. 签订数量: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3. 签订内容:研究生须在每份纸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捺手印,日期均填写为11月1日(附件1)。研究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捺手印,“学校”处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日期填写为11月1日(附件2)。研究生在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要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纸质合同、承诺书报送要求
1. 根据合同右上角“辅助归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借款合同,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要将每位研究生的一式四份合同放在一起;
2. 承诺书只报送1份,另一份由研究生自己留存;
3. 各单位于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17: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奖助贷管理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46室),联系电话:0371-22662311。
附件:
1.借款合同签订模板
2.承诺书签订模板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