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3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全面启动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旨在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相关要求。
为贯彻和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拟定于7月中旬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研讨会,研讨我校如何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从学校、学科、培养单位等三个层面)。
参会人员: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副主任。
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按照研讨内容进行汇报。要求制作PPT,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
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